中新網吉林新聞2月24日電 (譚偉旗 蔡澤霄 楊歡)近日,在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對好兄弟握手言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法官耐心調解下案結事了。雙方當事人對該院“快+簡”的辦案方式拍手稱贊,一對因本案嫌隙多年的朋友重歸于好。
據悉,原告林某與被告王某、趙某(系王某妻子)是朋友關系,三人相識多年。2021年,王某、趙某以其企業(yè)經營發(fā)展需要采購資金為由,向林某借款。林某出于維護朋友關系,先后向王某、趙某出借本金。因超過了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林某將王某、趙某二人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在送達過程中即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和調解意愿,并將雙方存在爭議的焦點問題向法官匯報。
原來,二被告因資金困難未能及時向原告償還借款,但其表示會在合理期限內積極籌措資金。近期,經辦案法官當庭組織調解,雙方握手言和。調解書明確,二被告于今年5月7日前一次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原告自愿放棄支付利息的訴訟請求。
該案從立案到促成調解僅用時3天,但調解工作貫穿于立案、送達和法庭審判的全過程。在當事人握手言和、喜笑顏開的那一刻,矛盾糾紛得以徹底化解。
法官介紹,調解是一種溫和的解紛手段,能夠有效幫助當事人打開心結,緩和矛盾。在法徽的照耀下積極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使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護,公平正義得以彰顯,這是每名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