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4日電 (譚偉旗 梁帥)盛夏時節(jié),田間地頭呈現(xiàn)一派繁忙景象。與此同時,土地糾紛引起的鄰里矛盾也逐漸增多。“我和親屬及鄰居的土地被沈某霸占了,承包期到期了還要種,既不退還我土地也不給承包金,硬說還要兩年才到期……”近日,坐著輪椅的吳某1和拄著拐杖的弟弟吳某2一起到榆樹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情緒激動的對法官李國釗說到。
據(jù)悉,沈某在吳某3手中承包了新立鎮(zhèn)某村的土地,總計承包面積4.2畝,口頭約定承包期從2019年春到2021年秋季。2022年春天吳某1找到沈某索要土地,但是沈某提供了一份承包合同,并表示:“我是在你弟弟吳某3手中承包的4.2畝土地,承包期為5年(2019年春-2023年秋),有承包合同書也有你弟弟吳某2和吳某3簽字”。
而吳某1卻說:“當時我在服刑,我弟弟吳某3沒有權把我地包出去,況且吳某2不會寫字,吳某3已經去世了,你這個是假合同。我也問過吳某2,承包期是2019年春至2021年秋季”。
雙方不再顧忌鄰里情面,破口大罵,甚至有動手傾向,承辦法官隨即宣布休庭,讓雙方回去收集更多證據(jù),擇期開庭。
為達到案結事了,徹底化解糾紛,承辦法官決定通過調解的方式,徹底解決雙方矛盾。為弄清雙方的爭議點,承辦法官前往原被告當?shù)卮逦瘯M行調查取證,但原告不理解承辦法官此行的目的,甚至頗有微詞。
承辦法官耐心地說:“只有到村委會了解情況,現(xiàn)場實地走訪調查,才能更好的進行調解,一紙判決書很簡單,但是并不能真正的解決這個案子,還容易激發(fā)矛盾,你們要配合法院工作,也要處理好鄰里關系。”
承辦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原、被告講解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常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并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讓他們知其意、悟其理,耐心解答當事人疑慮,最終原被告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及時避免了雙方產生更大的損失。雙方握手言和。
該院始終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大力培育司法良知,充分運用“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辦案方式,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疏導工作,在調解過程中主動深入基層一線,充分做到以法庭為主,依靠群眾,預防糾紛,化解矛盾,實現(xiàn)真正的“案結事了,事了人和”,為基層法治社會的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