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吉林新聞11月7日電 (譚偉旗 范斌)近日,長春市寬城區(qū)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該案從立案、調解到結案僅用了三天時間,充分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評價。
據(jù)悉,2013年至2015年期間,被告郭某因個人資金周轉需要,多次向原告王某提出借款請求,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條,并承諾于2016年10月還清全部借款。然而,郭某并未如期還款, 王某近十年來多次討要無果后,無奈將被告訴至法院。
王某到院立案后,訴訟服務中心內勤送達組立即撥打被告電話,準備通過短信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告電話無法接通。
內勤組工作人員及時與辦案法官取得聯(lián)系,反饋送達結果,在得知情況后,法官與原告取得聯(lián)系,原告得知電話無法撥通后,情緒十分激動,向法官訴說近十年的追款歷程,如今被告已經(jīng)搬家至外省,她也沒有辦法找到。
于是,法官一方面耐心傾聽原告心聲、安撫焦慮情緒,另一方面積極引導原告對被告進行財產(chǎn)保全,并向其釋明財產(chǎn)保全的相關規(guī)定及采取保全措施的優(yōu)勢。
次日,原告向法官提交訴訟財產(chǎn)保全申請書,由于原告因年事已高,不會使用電子支付,法官助理耐心地一步步指導其操作,順利完成申請保全相關事宜,并利用午休時間制作保全裁定及財產(chǎn)保全所需的其他法律文書,成功于當日下午凍結了被告的支付賬戶,但并未足額查封到被告的財產(chǎn)。
后法官等到了被告的電話,電話中被告向法官質問為何凍結其支付賬戶。面對被告的質詢,法官向其宣讀了原告起訴狀內容,講清拒不還款的后果,并勸說被告珍惜與原告之間的多年情誼。
經(jīng)過長時間溝通,最終被告同意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擔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由于被告在外省定居,無法回長出庭應訴,法官便通過線上調解方式組織雙方簽署調解協(xié)議。
最終,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及訴訟費等費用,原告亦申請解除了對被告的保全措施,該案得以妥善化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