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全年公務用車安全,筑牢公車管理防線,賦能法院高效運行,近日,長春新區(qū)人民法院開展了公務用車管理工作培訓。此次培訓由該院綜合辦公室主任張繼元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及內(nèi)勤參會。
會上,張繼元闡述了此次培訓對于法院工作全局的意義:公務用車宛如法院運行的“動脈血管”,不僅承擔著日常工作出行的關鍵運輸任務,更是法院形象的流動展示窗口,其管理與使用的每一個細節(jié),都緊密關聯(lián)著法院在群眾心中的公信力。
張繼元表示,規(guī)范用車流程、強化安全意識,是推動法院工作高效運轉(zhuǎn)、提升司法服務質(zhì)量的迫切需求與重要基石,是提升法院整體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
在培訓環(huán)節(jié),車輛管理員圍繞公務用車管理的各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在車輛調(diào)度方面,強調(diào)要依托信息化平臺,按要求填寫車輛申請,以便實現(xiàn)車輛資源的合理分配;在車輛駕駛方面,落實安全駕駛責任,明確安全出行要求;在車輛日常維護上,分享了定期檢查的要點,包括機油液位、輪胎氣壓、剎車系統(tǒng)等關鍵部位的檢查頻率與標準,確保車輛始終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在車輛用油安全方面,車輛管理員闡述了正確選擇燃油標號的重要性和加油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駕駛公車時,應注重個人的儀容儀表與言行舉止,保持整潔得體;務必妥善處理車輛停放事宜,選擇合規(guī)、安全且不妨礙交通及他人的停車位置。同時,針對可能遇到的突發(fā)險情,也進行了全面深入地講解,保證第一時間能夠得到妥善處理。
培訓會上,該院要求,車輛安全無小事,每一次出車都承載著法院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關系著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駕駛員要時刻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任何僥幸心理。
同時,車輛管理人員將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監(jiān)管,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檢查長效機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維修保養(yǎng),絕不能讓車輛“帶病上路”。只有確保車輛安全,才能為法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可靠的交通保障。
此次培訓內(nèi)容豐富、實用性強。通過培訓,該院相關工作人員對公務用車管理的規(guī)范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安全意識也得到了進一步增強。
參與培訓的干警紛紛表示,將以此次培訓為契機,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切實保障行車安全,為法院工作的高效運轉(zhuǎn)貢獻力量。
未來,該院綜合辦公室將持續(xù)優(yōu)化公務用車管理工作,不斷提升服務保障水平,確保每一次出車都能安全、準時、高效地完成任務。(譚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