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3月26日電 (譚偉旗 楊剛)近日,白河林區(qū)基層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接到了當事人王某的一通感謝電話。
據(jù)悉,2019年至2020年期間,王某在某工程項目部工作,具體負責施工現(xiàn)場強弱電技術以及現(xiàn)場用電管理,共工作9個月,但拖欠部分工資,工程竣工后,王某多次找到項目部催要工資未果,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將項目部起訴至法院。
收到該案件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聯(lián)系,迅速了解案情,明確爭議焦點。在全面細致地了解案情后,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確保雙方當事人都有充分的表達自己的訴求。
法官及時制止雙方爭吵,避免矛盾激化,并通過解釋民法典合同篇、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向某工程項目部闡明結合證據(jù),原告王某與項目部確屬勞務合同關系,并表示拖欠工資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后果,反復進行溝通協(xié)調,尋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項目部對拖欠工資的行為表示歉意,同意支付剩余欠款,最終,雙方自愿達成了限期一次性支付欠款的調解意向,并當場簽訂調解協(xié)議。
下一步,該院將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以多元的方式高效化解勞動群體的“煩薪”事,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