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8月16日電 (譚偉旗 李欣悅 徐萌)在農業(yè)春耕播種期,少數農戶依然習慣于用燃燒秸稈、荒草的方式來開啟春耕的序幕,這不但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而且極易引發(fā)火災。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就成功調解了兩起因燒荒引起楊樹林著火造成財產損害的糾紛案件。
據悉,二起案件被告為同一人,被告老張(化名)在清理自家承包地后,將清理出的雜草和垃圾進行焚燒,由于氣候干燥且風勢較大,大風將火苗刮入原告小周(化名)和小吳(化名)的承包地內,將三畝地216棵楊樹燒毀,造成了二原告的經濟損失。事后,三人就賠償數額協(xié)商無果,小周和小吳將老張告上法庭請求賠償。
受理案件后,小周和小吳提交了鑒定申請書,承辦法官本著為當事人減少訴累的原則,減少當事人鑒定費用,決定前往楊樹林燒毀現(xiàn)場,實地調取證據。在炎炎烈日下,承辦法官進行了2個小時的現(xiàn)場勘察,確定了損失的楊樹棵數及現(xiàn)場具體狀況。
開庭前,承辦法官通過擺案例、講道理、釋法律多管齊下的方式給雙方耐心做工作,在訴訟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代理律師也積極進行正面導向作用。
最終,在法官及雙方代理律師的共同努力下,雙方各退一步達成了和解,老張當場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分別給付小周和小吳損害賠償款,該院不僅調解了當事人的矛盾,還減少了當事人的鑒定費用和訴訟代理費,雙方當事人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至此,一場“惹火”糾紛圓滿化解。
深入現(xiàn)場、實地勘察調取證據、矛盾糾紛“就地化解”正是“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具體體現(xiàn)。今后,該院中心法庭將作為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地,主動參與鄉(xiāng)村治理,通過巡回法庭審判等方式多元調解化解糾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該院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諧。(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