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12月21日電 (譚偉旗 于聰)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通過有效的溝通,在監(jiān)獄內解決了一起離婚案件。
據悉,原、被告于2017年登記結婚,今年被告因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原告無法忍受精神上的壓力,以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接到案件后,法官得知被告被羈押于監(jiān)獄服刑,法官第一時間與監(jiān)獄方面取得聯系,通過溝通協(xié)調,確定了與被告會見時間,又與原告溝通聯系,確定好開庭時間。
近期,該院法官帶領書記員前往被告服刑監(jiān)獄,按照防疫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在監(jiān)獄進行了開庭審理。
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同意離婚,只是對于原告的離婚理由無法理解,情緒比較激動,法官耐心地聽取被告的想法,細致的釋法析理,并安撫著被告的情緒。
在法官的勸說下,被告逐漸緩解了情緒,面對了離婚的事實。最終,原、被告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至此,一場高墻內的離婚庭審,以雙方和平分手結束。
家事案件中的離婚案件訴訟周期長、訴累重,一直都是當事人的痛點和難點,特別是一方當事人找不到或者當事人被關押在監(jiān)獄中時,此時對于法院來說,做好銜接與溝通工作,是保障各方當事人權益的工作重點,這樣既能順利解決案件,又能照顧當事人的情緒,充分體現了法院司法為民的理念。(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