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引導廣大群眾深入了解相關法律知識,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對疫情期間散布謠言進行了普法宣傳。
該員公眾號介紹,近期,長春市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支隊接網絡輿情線索,一網民通過微博發(fā)布“長春現(xiàn)在這些超市把物價都提高了三倍這樣合理么?”的言論。針對這一線索,有關部門展開了實地調查。
經查,當事人張某為引起粉絲關注,承認在微博散布的上述內容系不實言論,且被轉載關注多次。據此,有關部門決定對張某在疫情期間利用微博發(fā)布虛假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警告。
該公眾號介紹,如果張某的造謠行為不被及時發(fā)現(xiàn)、制止,任其在網絡空間發(fā)酵,造成網絡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其行為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該公眾號介紹,如果有不法分子為了博人眼球,編造虛假疫情消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還可能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
法官提醒,網絡空間不是不法之地,維護網絡社會秩序是全體網民的共同責任。在當前全市上下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嚴峻形勢下,廣大市民要及時關注官方權威發(fā)布信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此外,對于不法人員編造、散布謠言,故意擾亂社會秩序、公共秩序的行為,執(zhí)法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譚偉旗)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