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7日電 (譚偉旗 王靜)近日,當事人曹某走進柳河縣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將一面錦旗贈與法庭的工作人員,以表達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的喜悅和感激之情。
據悉,2019年,被告遼寧某集團有限公司在柳河縣承包工程,其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了被告孫某,被告孫某以被告大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與被告遼寧某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施工合同。
孫某雇傭了原告曹某的鉤機進行土地平整,自9月中旬開始施工,至工程結束后欠付原告工資款,后經多次索要,三被告均以各種理由互相推托,至今未給付欠款,原告便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該院中心法庭干警準備對各方當事人的送達手續(xù),在送達過程中卻發(fā)現大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法人陶某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且公司地址不準確,多次郵寄均送達未果。為了保證案件的審判效率,拖欠的工資款可以早日得到解決,中心法庭干警立即前往大連進行送達。
而此次送達之旅并沒有想象的順利,工作人員先來到工商管理局調取公司的檔案材料,就此地址進行了送達但無人回應,隨即工作人員又來到了所屬地址的物業(yè)、社區(qū)、派出所了解情況,均未查到該公司法人的確切聯(lián)系方式,但工作人員并沒有輕易放棄,經過幾輪蹲守,終于找到了被告陶某進行了送達,案件得以如期開庭。
經審理,承辦法官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判決由被告大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立即給付原告工資款。
判決作出后大連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向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歷了一審、二審這起勞務合同糾紛就算塵埃落定,現已順利進入執(zhí)行程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該院將繼續(xù)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紓民憂解民困,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滿意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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