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市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7月18日電 (譚偉旗 于靜波)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高效調解了一起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案,原告撤訴結案事了,雙方當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義,也為該院高效為民的作風點贊。
據悉,2021年9月,被告龐某駕駛車輛與劉某駕駛的車輛相撞,經榆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龐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劉某維修車輛,根據事故責任比例被告應承擔一部分。
由于劉某的車輛在原告某保險公司處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原告基于保險合同關系以及相關維修票據應對車輛損失進行定損核賠。基于以上事實,原告方取得了代位求償權,但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賠償無果后,遂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查閱案卷,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希望能夠在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調解結案,實質化解糾紛。
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對原被告分別進行談話,在調解過程中耐心細致地為當事人梳理案情和證據、分析利弊得失,從法律專業(yè)角度、社會人情等多個方面對案件進行分析。
經過承辦法官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同意各讓一步,被告當庭給付原告修車款,原告撤訴,至此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近年來,該院堅持“調判結合、調解優(yōu)先”的原則,將調解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針對交通事故案件敏感,矛盾易激化的特點,充分發(fā)揮多元解紛機制優(yōu)勢,將各項司法為民舉措落到實處,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