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農戶走進東豐縣人民法院黃河人民法庭。
經了解,農戶王某在2022年2月將70000余斤玉米賣給了朱某,朱某為其出具了一張欠條并約定1個月內給付欠款。在約定時間到期后,王某多次向朱某索要欠款,但朱某只給付了部分。在王某索要剩余欠款時,朱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直至不接王某電話。無奈之下,王某走進了法庭。
此后,承辦法官迅速開展調查工作。由于朱某這段時間一直在外收糧,沒有固定住所,電話無人接聽。法官前往朱某戶口所在地村委會了解情況,通過與村委會網格員交談,了解到朱某對其父母非常孝順,經常會與父母進行聯(lián)絡。
于是,法官找到了朱某的父母,向兩位老人說明來意以及案情,并向他們講解買賣合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希望他們勸導朱某配合該院工作。法官的話語打動了兩位老人,在他們的勸說下,朱某主動聯(lián)系了法庭,案件審理工作得以順利推進。
最終,王某與朱某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朱某先行給付王某欠款,余款約定了還款時間。當王某拿到玉米款時,激動地握住承辦法官的手說:“沒想到這么短時間,就解決了我的難題,真的太感謝了”。為了表達感謝之情,王某還特意制作一面錦旗送到法官手中。(譚偉旗)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