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樹市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6月14日電 (譚偉旗 王森淼)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市區(qū)人民法庭法官李百玲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李某表示,沒想到自己追討20年的借款,到該院后這么快就拿到手了。
據悉,2002年10月,被告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原告借款。多年來,原告一直在找被告索要此款,但被告一直以經濟緊張為由,拒不償還。李某無奈,遂訴至法院。
法官受理該案后,仔細審查了相關證據材料,本著“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司法原則,積極聯(lián)系當事人,通知被告按時到庭,認真傾聽了解當事人內心想法。
經過法官耐心調解和溝通,被告對于自己拖延還款等行為向原告表示歉意,并承諾一個月之內償還欠款,原告也接受了調解方案,當庭撤訴。
兩周后,被告將欠款在法庭內還給原告,被告收回欠條原件,原告給被告出具收條。一起看似簡單實則矛盾重重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法官的努力下高效化解。
人民法官不僅僅是辦案匠人,更是社會矛盾的調解者、化解人。該院不斷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爭取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以實際行動為民辦實事,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