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縣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吉林新聞4月12日電 (譚偉旗 姜美辰)近日,柳河縣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審理一起未成年尋釁滋事案件中,首次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對涉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升級版”保障。
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該法系中國首部關于家庭教育的專門立法,標志著家庭教育正式從“家事”上升為“國事”,督促家長“依法帶娃”。
指導過程中,家庭教育指導師從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入手,逐步消除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小強(化名)、小剛(化名)父親的思想顧慮。
在詳細掌握了孩子的心理動態(tài)、親子關系狀態(tài)以及家庭溝通模式后,家庭教育指導師與小強、小剛父親共同探究了孩子犯罪的根源,建議父母正確引導孩子看待物質需求,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家庭教育指導師提出了一系列建設性意見,希望小強和小剛的父親密切關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與孩子共同努力解決難題,增加其生活的自信心。
經過家庭教育指導師的細致引導,小強和小剛的父親感受頗深,認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僅僅是身體健康和滿足物質需求,還要時刻關注他們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健康。過去他們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有些簡單粗暴,經過這次指導,以后會改變教育方式,逐步將孩子引導到正確的人生軌道上。
近年來,該院少年法庭通過大量個案分析,發(fā)現不良家庭環(huán)境、不當監(jiān)護方式成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層次原因。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監(jiān)護缺失、監(jiān)護不當等問題日益突出,成為未成年人保護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后,該院少年法庭首次運用該法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家長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并以此為契機建立個案家庭教育指導檔案,以便形成科學、系統(tǒng)的家庭教育指導體系。
下一步,該院少年法庭還將繼續(xù)強化與民政部門、學校、心理咨詢中心等單位的溝通配合,將家庭教育指導與未成年人回訪幫教、心理輔導、法治宣傳等有機結合,延伸審判職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和社會環(huán)境。(完)
(來源:中新網吉林)
(編輯: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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